为实现“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工作目标,辉南县公安局全面部署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坚决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工作中,辉南县公安局组织相关人员和基层民警配合乡镇在全县各村屯以悬挂条幅、播放LED屏幕等方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增强农户禁烧自觉性,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营造群众自觉禁烧的良好氛围。同时,密切与环保局、乡镇、村沟通联系,深入田间地头等人流量大的路段发放传单,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同时,以派出所为单位划片包干,由派出所民警配合乡镇增加警车巡逻次数,以“抓现行”为主要手段,加大对重点时段的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并根据环保指挥中心指令和当地警情通报,立即出警,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燃烧点,快速出击、及时扑灭,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截至目前,辉南县公安局查处非法焚烧秸秆案6起,行政拘留6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何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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